邮件丢失 查询期满先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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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1:49 华夏时报 | |||||||||
北京邮政对查询赔偿作出承诺 邮件丢失查询期满先赔偿 本报记者贾运华通讯员奉常春报道记者从北京市邮政管理局获悉,从今天开始,北京邮政将推出5项便民服务举措并对严格履行查询赔偿作出承诺。
凡是北京邮政的储户,邮政都会将工资、养老金的到账情况发短信通知储户,短信的费用由邮政负责。 在速递“次晨达”、邮件查询、小区通邮等服务上,北京邮政对社会公开承诺:“限时未达,原银奉还”、“查询期满,先行赔偿”、“具备条件,立即通邮”(不具备通邮条件的,依法督促)。同时从今天开始逐步将五环路内日投一次的乡道投递道段,改为日投两次的城镇投递道段,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区域报纸投递时间晚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