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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工房室温超35℃应停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2:0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陈酿)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高温下需做好防暑降温、防中毒等工作,对高敏感工房,当其室内温度超过35℃时,应停止生产活动。记者昨天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伴随着高温天气的逼近,该局日前正式下发文件,对夏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作出“警示”。

  “警示”针对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将对我省各地危险经营、运输
、储存、使用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重点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警示”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针对产品易燃、易爆等特性,搞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维护保养、降温、通风、除湿,同时做好防暑、防中毒和防洪等工作,烟花爆竹企业在高温、多雨季节,生产工序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高敏感工房室内温度一定要符合要求,一般工房室内温度超过35℃以及雷雨等不适宜生产的天气,应停止生产活动。

  “警示”同时要求,我省各地要加强应急预案,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对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一旦发生事故,必须要反应敏捷,并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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