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工房室温超35℃应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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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2:0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酿)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高温下需做好防暑降温、防中毒等工作,对高敏感工房,当其室内温度超过35℃时,应停止生产活动。记者昨天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伴随着高温天气的逼近,该局日前正式下发文件,对夏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作出“警示”。 “警示”针对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将对我省各地危险经营、运输
“警示”同时要求,我省各地要加强应急预案,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对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一旦发生事故,必须要反应敏捷,并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