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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避免轻重失衡 工商部门:统一量罚尺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2: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公开裁量标准,统一量罚尺度,今后,我省工商将行“阳光执法”。记者昨天获悉,省工商局日前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确保全省工商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裁量权,有效防止和杜绝行政处罚轻重失衡、宽严失度、滥用执法权的现象。

  根据该规则,公开裁量标准,统一量罚尺度,使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对应的行政处
罚相对一致、相对适当,从而从源头上防范徇私情、纵枉法、畸轻重、滥处罚等执法过错的发生,增加社会公信度,切实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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