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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请您举报职务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2:2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阮友直

  本报讯 省检察院消息,昨日起至6月23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举报宣传周”。今年主题为“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

  举报周期间,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受理范围有三个方面: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
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这类案件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渎职侵权犯罪。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检察院认为需要受理的案件。

  举报人如发现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可通过信函、当面、电话、传真、网络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向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举报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或地址和犯罪事实等。在举报的方式上,提倡举报人实名举报、密码举报、预约举报、网络举报,举报人如不愿公开姓名的,可匿名举报,但必须据实举报。对信函举报的,举报信可以用本民族文字、盲文或者外文书写;对当面举报的,设有专用接待室,每天都有专人接待群众举报。另外,我省检察院还开通了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24小时接受举报,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录音、发传真的形式举报,省检察院举报电话:0591—87832000。

  去年,我省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480件,大案比例为51%,内有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45件;查处县处级以上要案54人,内有厅局级干部5人。突出查处了原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徐国健系列行受贿案、原泉州市副市长李天乙受贿案、原连江县委书记黄金高巨额受贿案、原宁德市常委黄朝阳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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