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男子为证明不笨制造爆炸(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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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2:30 重庆晚报 | |||||||||||
魏海波在法庭上 患有脑瘫的青年男子为证明自己的“才智”,在北京新世界商场地下超市男卫生间、天坛公园等处放置爆炸装置,并致其中一枚爆炸装置引爆。20岁的魏海波,在经过两次司
先天脑发育不全遭嘲笑 今年20岁的魏海波系山东莒南县人,出生于农民家庭,文盲。据其父介绍,魏出生后三个月发现患有脑瘫,4岁后发现四肢拘挛、畸形,四五岁时才会站立,8岁时行走还不稳,说话口齿不清,被诊断为先天脑发育不全。 魏父称,儿子9岁入学,因肢体残疾不能写字,5年级仍不识字不会算术,常常遭到同学嘲笑和欺负,后来就退学了。 曾给央视邮寄爆炸装置 经查,魏平时喜欢拆装旧打火机、收音机,爱在纸上画图纸,为了证实自己很聪明,让同伴们看得起,他经常会画许多几何图纸,称在设计机器人。 2003年7月,魏海波曾自制了一个爆炸装置准备寄给中央电视台某栏目,但在他还没将爆炸装置寄出时,有人因好奇将其打开,结果发生爆炸。 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进京 2005年7月5日,魏海波携带多枚自制爆炸装置乘坐火车来到北京。7月6日至8日,先后在本市宣武区饶丰宾馆805号房间床下、北京天坛公园、崇文区新世界商场地下超市男卫生间、北京火车站站前广场西侧南花坛分别放置4枚自制爆炸装置。 7月8日下午2时左右,北京火车站站前广场所放置的爆炸装置引爆,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2005年7月17日,魏海波被警方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一爆炸装置,其余爆炸装置后也被起获。 司法鉴定认为控制力弱 在第一次庭审中,魏海波的法定代理人、他的父亲提出了对魏海波的刑事责任能力再次进行鉴定的申请。2006年4月,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书》,证实被鉴定人魏海波临床诊断精神发育迟滞,在北京市多处投放爆炸物,动机现实,受智力低下影响,辨认能力不完全,应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2005年8月北京市安康医院也曾对魏进行过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基本相同:“魏患器质性精神障碍(脑瘫伴发智能人格缺损),实施违法行为时辨认、控制能力削弱,应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 辩称是为证明自己能力 在法庭上,魏海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无异议,对爆炸所产生的后果他也表示知道。 但当听到公诉机关说他为了报复社会而实施爆炸时,魏海波的情绪稍显激动,他大声辩解说,实施爆炸的动机不是报复社会,而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聪明才智”,引起社会对自己的重视。他说:“我不是为了炸人,我事先还把炸弹进行了改装,要不然肯定会引起很大的伤亡。” 据中国法院网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