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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卖粮 现场结算粮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2:48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庄云锋)今天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部署今年夏粮收购工作,要求各粮食收购点要现场为农民结算粮款,不得打白条。

  据了解,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及各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为山东辖区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责任主体。我省要求要合理确定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做好延伸收购点和指定储存库点的布点工作。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各收购点要挂牌收购、政策上墙,坚持粮
食收购质量标准,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现场结算粮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不得压级压价和代扣各种规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经销、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农民余粮,搞活粮食流通。国有粮食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有关收购政策,充分发挥购销主渠道作用,尽可能多地掌握粮源,增强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仓容不足的地方,要抓紧做好旧仓维修和腾仓并库工作。对与农民签订的粮食收购“订单合同”,要依照合同规定认真履约。

  省政府要求,各级农发行要根据当地粮食收购的实际需要,及早测算收购资金信贷规模。对于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委托收储库点,要按照最低收购价格及时足额发放收购资金和收购费用贷款。对于收购新粮充实地方粮食储备的,要按计划和政策规定保证资金供应。对于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的其他各类粮食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经营、入市收购的,要按照相关贷款规定和市场粮价水平,积极给予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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