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卖粮 现场结算粮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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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2:48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庄云锋)今天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部署今年夏粮收购工作,要求各粮食收购点要现场为农民结算粮款,不得打白条。 据了解,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及各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为山东辖区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责任主体。我省要求要合理确定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做好延伸收购点和指定储存库点的布点工作。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各收购点要挂牌收购、政策上墙,坚持粮
省政府要求,各级农发行要根据当地粮食收购的实际需要,及早测算收购资金信贷规模。对于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委托收储库点,要按照最低收购价格及时足额发放收购资金和收购费用贷款。对于收购新粮充实地方粮食储备的,要按计划和政策规定保证资金供应。对于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的其他各类粮食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经营、入市收购的,要按照相关贷款规定和市场粮价水平,积极给予贷款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