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济南构建交通安全环境首善之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2:48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世锋)记者获悉,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公安局等八部门日前联合下发有关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深化文明交通礼让行动的文件,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市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满意率,打造交通安全环境首善之区。

  八部门要求,学校的宣传栏和板报内要设立交通安全园地,每学期在放假前、开学后开展至少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要结合
中小学生特点,开设以交通安全、学校安全、生活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课,编写学生安全知识读本,开展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小手牵大手”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公安部门要建立向学校通报学生交通违法情况的制度,配合学校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学校应将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写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

  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运输企业、社区、行政村委会、中小学校等要指定专人负责交通安全、文明礼让宣传教育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普遍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有条件的应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建设“平安乡镇”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派出所、司法所、交警队的联动作用,深化创建“交通安全村”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村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个体车主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的动态基础台账,重点加强对个体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用工单位加强对外来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文明礼让宣传教育,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制,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