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构建交通安全环境首善之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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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2:48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郭世锋)记者获悉,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公安局等八部门日前联合下发有关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深化文明交通礼让行动的文件,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市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满意率,打造交通安全环境首善之区。 八部门要求,学校的宣传栏和板报内要设立交通安全园地,每学期在放假前、开学后开展至少两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要结合
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运输企业、社区、行政村委会、中小学校等要指定专人负责交通安全、文明礼让宣传教育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普遍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有条件的应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建设“平安乡镇”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派出所、司法所、交警队的联动作用,深化创建“交通安全村”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村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个体车主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的动态基础台账,重点加强对个体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用工单位加强对外来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文明礼让宣传教育,落实宣传教育责任制,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