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青年在京制造爆炸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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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3:42 山西晚报 | |||||||||
自称是为证明个人能力 经精神病司法鉴定后获轻判 20岁的魏海波先天脑瘫,从小受到嘲笑,“为了证实自己的能力,引起社会重视”,他带着多枚爆炸装置到北京,在北京站花坛、新世界商场等处放置,并将其中一枚引爆。 经过精神病司法鉴定,魏海波被认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2006年6月初,魏海波
放置装置并制造爆炸 2005年7月8日下午,北京站西广场的一个果皮箱内突然发生爆炸,引起警方重视和社会关注。北京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对该案件展开调查。勘察显示,嫌疑人放置的是自制爆炸装置。当天下午,警方在崇文门新世界商城又发现了一个定时爆炸装置。 经过调查,警方将目标锁定在山东一个叫魏海波的人身上。2005年7月17日,魏海波在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被抓。魏海波被抓后,公安部门带着魏海波在全市范围查找爆炸装置,在宣武区饶丰宾馆内、天坛公园内发现了两枚爆炸装置。 声称是为引起社会重视 魏海波是山东莒南县人。据介绍,魏海波出生三个月后被发现患有脑瘫。四五岁才会站立,八岁时行走还不稳,说话口齿不清,被诊断为先天脑发育不全。魏海波9岁时被送到学校,因肢体残疾不能写字,学到5年级仍不识字也不会算术,常遭到同学嘲笑和欺负,后来就退学了。 法庭审理魏海波案时,魏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无异议,但听到公诉机关说他为了报复社会而实施爆炸时,魏海波显得情绪激动。“我不是为了炸人。”他大声辩解说,他之所以到北京引爆爆炸装置,不是报复社会,而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引起社会对自己的重视。 《京华时报》供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