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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纳税人要报送财务报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3:58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都怡文通讯员石溪)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地税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除“实行定期定额征”的纳税人外,其他方式的纳税人均要报送财务报表。

  据介绍,凡南京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除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不需要报送财务报表的纳税人外,均应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应
报送财务报表。纳税人应报送的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凡年纳税额3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户,应报送月报、季报、年报;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年减免税款5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新成立的纳税人等应季报和年报,除按月、季报送的纳税人,其他纳税人均只报送年报。月报于月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季报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年报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

  有关部门提醒,纳税人可以选择网络报送、直接上门报送等方式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纳税人经过CA认证、以电子签名方式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纸质报表不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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