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全省整治汽车尾气检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3:58 现代快报

  □快报讯(实习生陶维洲记者郑春平)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物价局和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重申除质检和公安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对机动车尾气排污进行检验并收取相关费用,包括对机动车尾气排污进行路检收取的费用。

  最近,江苏省部分地区出现增设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项目并制定收费标准的现象。根据规定,质检部门对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包括了排气设施的
检验内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的年度安全检验,包含了尾气检测项目。因此,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再对机动车尾气排污进行重复检验并收取相关费用(包括对机动车尾气排污进行路检收取的费用)。

  同时,在当前服务业收费清理整顿期间,未经省物价局批准,严禁开征涉车,尤其涉及运输业的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