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种车型交强险费率请看仔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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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4:05 重庆晨报 | |||||||||
保监会昨公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普通家庭用车为1050元保6万元 本报讯昨日,中国保监会19日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方案。社会普遍关注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其交强险费率水平为1050元保6万元。
全国统一限额6万 根据国务院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7月1日起,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 据保监会公布,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详见图表)。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仍可购买商业三险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从此次公布的费率表上看,6万元责任限额交强险的总体价格与现行5万元限额商业三责险的费率水平大致相当。而交强险在赔偿原则、赔偿范围上与商业三者险有本质区别,其保障范围远远大于商业三者险。 7月1日之后,车主可以单独购买一份6万元限额的交强险,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需求在交强险基础之上同时购买5万、10万、20万、30万、50万以至100万元以上等不同档次限额的商业三责险。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