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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都骗 办张“工资卡”自己存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4:09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朝阳讯(记者李甜香通讯员金合文)一名“警务督察”将“工资卡”给了媳妇儿,但每月却自己往卡里存“工资”。

  昨日下午,记者从朝阳市公安局北塔分局获悉,一男子因涉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今年4月29日,警方在朝阳市区发现一台悬挂“辽O12345”公安专用牌照的吉普车很可疑,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询问时,该男子神态慌张,不能提供该车与牌照相符的有效证件。

  另外,民警们还在车上发现了警服、警帽等警务用品,该男子出示的“警官证”也是伪造的。

  经审理查明,该男子姓王,34岁。据王某供述,2005年7月份,他在建平县打工期间,为图办事方便,就从办假证人那里,买来假警服、假警衔标志和假警官证,化名王鑫杭,摇身一变,成了“辽宁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的一名督察民警”。

  “我之所以冒充督察,就是没人敢查。”王某说。

  王某对妻子谎称他已经调入公安部门,为了让妻子相信,他还给了妻子一张“工资卡”,自己每月定期往卡里存钱,使妻子对他的“警察”身份深信不疑。

  王某又以省厅“督察”民警身份,从别人手中兑过一座铁矿、1台凌志越野吉普车,并用两条烟换来1付“辽O12345”假警用牌照,悬挂在该车上。

  在王某冒充警察期间,他曾借省厅“督察”民警身份,通过关系先后为妻弟办工作、帮助不到分数线的学生入学、替朋友要回被交警扣留的车辆等,给自己今后赚钱和办事“铺设道路”。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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