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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八部门联合出台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发展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4: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 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放宽和落实支持留学人员来青创业的政策,以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来青创业发展。

  《意见》提出,把留学人员创业园作为吸引、集聚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在留学人员创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建立若干留学人员创业
基地,加快建成若干具有区域特色优势和经济示范拉动作用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重点建设信息软件、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现代物流、现代服务业等专业基地和园区,从而在“十一五”期间形成结构完善、功能配套的全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体系,使之成为国际经济产业化转移的前沿阵地、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现代服务业的示范基地、现代企业家的培训基地。

  就进一步加大对

留学人员在青创业的支持力度,《意见》指出,各区(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留学人员创业基地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支持力度,建立专项资金支持体系,对符合入住条件且具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或现代服务行业的留学人员企业重点给予有力支持;引导社会资金融入留学人员企业,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留学人员合办企业。其中,还具体提出多项优惠政策:一是留学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科研、生产等用地可按协议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最低限价优惠政策,土地出让金一次缴纳有困难的,可在3年内分期缴纳。二是有条件的留学人员创业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可在园区内建设留学人员居住周转房。同时,我市将在普通
商品房
建设中拿出一定的房源,供引进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和来青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购买。三是市科技局、人事局、财政局将继续在科技三项费用中对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活动的留学人员企业项目进行资助。对入住留学人员创业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留学人员企业承担的科技攻关项目,统一纳入市科技创新体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各类科技计划。在科技成果对接、技术成果转让方面将优先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四是各相关部门对来青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在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所遇到的困难,积极协调予以解决,同时在留学人员落户、签证、资格认定、企业登记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本报记者 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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