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一人大代表涉嫌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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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4:15 北京晨报 | |||||||||||
私刻公章骗取上千万元 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晨报长春专讯 2005年7月,长春市某药业公司法人代表韩某来到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支队报案,称自己被本公司一个名叫夏中勋(见图)的股东骗了,夏以自己注册成立的吉湘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先后在商业银行贷款2100万元,因逾期无法还款被银行起诉,经法院判决,夏中勋需无条件清偿欠款。夏中勋,男,50岁,原是长春市著名的民营企业家
在法院的调解下,夏中勋提出了担保还款的保证,由韩某的某药业公司、吉林省国隆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出面担保。但韩某对此并不知情。 时隔不久,法院要求韩的药业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并以900万元的价格将药业公司拍卖。韩某顿觉五雷轰顶!因为他从未授权任何人出具书面担保手续。警方接案后,立即组成专案组。 2006年2月28日,韩某再次反映,在2002年间,夏中勋以其收购的通化人造毛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即将上市为由,两次用假公章从他那里骗得现金100万元。 2006年3月27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对夏采取强制措施。4月18日,夏在大连被抓获。2006年5月,嫌犯夏中勋等人分别因涉嫌票据诈骗、挪用公款、伪造公司印章等多项罪行行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新文化报》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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