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民警竟帮在押人员“勾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4:3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看守所民警,帮在押人员传递纸条捞好处;一名公安民警,借口帮嫌疑人取保候审勾兑,受贿5000元。近日,温江法院对涉案3名警察被控受贿和渎职案作出公开宣判。被告人颜新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王辉因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胡俊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法院审理查明,颜新沉、王辉都是温江看守所监管民警。2005年8月,犯罪嫌疑人李刚因涉嫌犯罪,关押在温江看守所。此后,李的妻子许某找到颜新沉,让他关照李。颜新沉告诉李他愿意办,但需要和相关负责人“勾兑”一下,这其中肯定要花钱。听了颜的话,李没有多说,写了一张纸条让颜帮忙带出看守所给他的妻子。同时,颜告诉许某,要她准备一两万元现金,以备“勾兑”之用。此后,颜多次打电话向许要钱,无奈之下,许给了他6500元。2006年春节前,许发现事情不对,多次找颜退钱。同年2月,颜磨不过许某多次要求,退了3000元。

  法院还查明,今年3月,王辉碍于朋友情面,在凌晨3时接班后,先后两次利用值班的便利条件,把自己的小灵通借给关押在该看守所的李刚。后来,王还帮李刚带信出看守所。为表示感谢,许某送了2条软云烟给王辉。李刚在通话和信件中都违规谈论了案情。

  法院审理查明,胡俊是温江区公安分局警察。胡俊承办李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今年4月12日晚上8时左右,胡俊在温江一饭馆外,收受李某1万元。胡俊索取了其中的5000元,他的名义是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勾兑”。案发后他退出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都违反了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破坏了公务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构成犯罪,所以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本报记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