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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坟墓被挖父母状告村委会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4:3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通讯员王悦)因认为儿子的坟被村委会挖坏,李老汉和老伴儿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近日,丰台法院以建在集体土地内的坟墓违反殡葬管理规定、不受法律保护为由,驳回了老两口的诉求。

  已年过半百的李老汉称,他的大儿子和三儿子先后因车祸不幸去世。事后,他将两个儿子葬在了原是村集体土地的村后山坡上。今年1月20日一早,老两口去上坟时发现儿子的
坟被人挖了,水泥棺材也露在外面。李老汉事后得知,是村委会植树挖坑时破坏了儿子的坟。李老汉找到村委会讨说法,村里支付了530元作为补偿金。老两口回去后越想越生气,认为村委会的行为是对自己死去儿子的不尊重,于是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到法院,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村委会则称,李老汉葬儿子的区域是集体林地,李家无权建坟,而植树时只是将骨灰盒外的水泥棺材挖坏了一个小角。

  丰台法院认为,李老汉未经批准自行将儿子坟墓建在集体土地内,其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殡葬管理规定,不受法律保护。村委会已对老两口进行了补偿,因此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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