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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监控庭审 谁敢乱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4: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法官庭审态度不好、当事人大闹法庭、庭后反悔,现在都有‘电子眼’为证!”昨日记者获悉,青白江法院日前启动“电子眼”与分频器配套使用的监控设备,对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青白江法院副院长米因泉称,通过这一系统可随时查看正在进行的庭审情况,有效监督法官公正审案。如果当事人投诉法官审理不公,法院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录像资料。

  全程录音录像看谁敢乱说乱动

  据青白江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的庭审,审判法官时常会有不规范话语,要么庭审态度不好,要么过于放纵,不能控制庭审。法警在法庭上,也有粗鲁或者不规范的情况。此外,还经常出现当事人大闹法庭。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后,这些证据全都可以固定下来。

  据介绍,这套系统在各审判庭安装摄像头,24小时监控。摄像头会自动对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庭审录像将在主机房自动保存15天。“对社会影响大、旁听群众多的案件,法院还会录制成光盘存档。”

  庭审中,法院的领导可通过内部电脑随时点击观看。“正在审案的法官,不知道谁会观看自己的庭审录像。这可以有效监督法官公正审理案件。”

  庭审记录即时看如不准确立刻发现

  “此外,庭审时,通过分频器可以监控书记员的记录过程。”据介绍,法庭在确定事实时,书记员的庭审记录非常重要。但有时会出现双方当事人庭后否认记录的情况,甚至指责书记员没有记录完整或偏向记录等。“此次进行全程监控,记录是否有遗漏、是否完整就有据可查了。”

  据了解,案件开庭后,法官、双方当事人、书记员面前会各摆放一台电脑,通过分频器,他们都可看到书记员的记录过程。遇到大要案件、影响重大的案件,以及人大代表旁听的案件开庭审理时,法庭还会安装大屏幕投影仪同步显示,让庭上人员了解书记员的庭审笔录,并可以看到每一份出示的证据。“法官和当事人可以及时指出书记员记录不正确的地方,避免庭下纠纷。”

  昨日,成都市中院研究室负责人何良彬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审案的透明度,增强了群众对庭审的监督力度。目前,由于案件很多,市中院法院只对大要案全程录音录像。“每案必录是法院发展的趋势,以后市中院将在全市各法院推广实施。”

  专访

  当事人投诉法官不公 可查看录像

  昨日下午,青白江法院副院长米因泉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成都商报:哪些案件会全程录音录像?

  米因泉:现在80%的案件都要全程监控,今年底,青白江法院会对所有开庭全程录音录像。

  记者:录音录像资料毕竟都掌握在法院手里,如果当事人投诉法官审判不公,法院是否会将录像资料交给当事人查阅?

  米因泉:如果当事人确实需要,法院肯定会配合。

  记者:这些录音录像资料,法院会不会向媒体公开?

  米因泉:会。审判本来就是公开的,观看资料其实和亲临现场是一个效果,媒体需要,法院一定会公开。

  青白法 本报记者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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