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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1050元 家用车最高赔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4:3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

  ■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0元

  ■10吨以上营业货车,交强险保费定为4480元

  据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中国保监会19日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方案。社会普遍关注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其交强险费率水平为1050元保6万元。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7月1日起,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据保监会公布,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19日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显示,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0元;10吨以上营业货车,交强险保费定为4480元;50CC-250CC摩托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80元等。

  保监会表示,交强险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故交强险实施的第一年先实行全国统一价格。今后,通过实行保费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挂钩的“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并根据各地区经营情况,在费率中加入地区差异化因素等,将逐步实行交强险差异化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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