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意见 治污不力 不得提拔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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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5:3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胡敏)江河水质恶化趋势没有根本扭转、饮用水源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环保执法检查组提出的上述问题,副省长柯尊平17日代表省政府表示,将正视存在的问题,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并将把环境保护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据悉,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尤其是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我省将对新建燃煤电厂采取
对于检查组提出的“固体废物尤其是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问题,有关人士表示,将尽快完成全省26个医疗垃圾处置场和两个危险废物安全中心建设,健全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体系,切实解决我省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问题。 对无环境容量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超标排污企业,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对影响饮用水源的排污单位,限期整改;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在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环境保护也将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对不重视污染防治工作的、未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地方领导干部,不得提拔任用;对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漠视环保法律法规,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人员,坚决予以惩处。 据透露,对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的问题,我省将责成当地政府逐一整改。随后,我省将再次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施行情况展开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