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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未设明显标志 男孩跌入土坑摔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5:56 山西晚报

  法院调解:施工方赔付7000元

  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郭卫艳)8岁男孩敏敏(化名)跌入施工方挖掘好的坑中,造成小腿受伤,而施工方并没有在周围设置明显的标志。今天,记者从太原市小店区法院获悉,法院调解审结了这起侵权案件,由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

  2005年11月11日,敏敏放学回家,路经一施工工地时,突然坠入一个挖掘好的土坑中,左小腿骨折。受伤后,他被送往省人民医院治疗,所需费用由家人先行垫付。事后,他的家人曾找过施工方负责人郭某协商此事。但是,郭某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敏敏家人随后将施工方起诉至法院。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由施工方负责人郭某承担敏敏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000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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