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财政厅:严禁以测尾气为名搭车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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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6:1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今年以来成品油两次调价引起机动车主支出大幅增加,有关部门开始集中清理涉车收费,为机动车主降压。昨日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就我省一些驾驶员反映一些部门以尾气检测为名搭车收费的情况发出通知,除交管部门年检及机动车出厂质检外,其余各部门一律不得对机动车尾气进行强制检测、收费。记者了解到,最近省物价局接到一些驾驶员投诉,反映省内部分地区增设了专门对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检测项目,并制定了收费标准,加重了车主负担。物价部门介绍,事实上2000年时国家有关部门就曾明文取消了一些对机动车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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