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2家单位瞒报工资7.5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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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6:44 扬子晚报 | |||||||||
昨天上午,北京市统计局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违反统计法,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一事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据悉,由于北大一院2005年全年劳动报酬(生活费)总额少报5163万元,导致全市2005年职工人均工资水平降低了10.95元。 据北京市统计局执法队介绍,2006年3月,市统计局执法队对该医院填报的2005年《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劳动情况表》和《主要能源和水消费情况》3张统计报表中
市统计局执法队执法人员认为,鉴于该单位少报数额较大,情况严重,事实清楚,建议对北大一院给予警告并罚款超过3万元的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北大一院当事人代表表示,对差错不持异议,但起初对3万元以上的处罚认为过高。当市统计局执法队执法人员明确了相关执法依据后,当事人最终表示接受市统计局的执法处罚决定。 链接 42家单位少报7.5亿元 北京市统计局执法队队长刘建伟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北京市18家医院全年劳动报酬(生活费)总额指标少报1.7亿元,24所大学劳动报酬指标少报5.8亿元,共计7.5亿元。按全市2005年职工人数471.5万计算,这42家单位使全市职工人均工资水平降低了159元。 报酬统计关乎职工利益 北京市统计局执法队刘队长解释说,劳动报酬指标与地方政府部门及百姓的经济生活关系十分密切,是有关部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全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退休金以及法院在判定突发事件(工伤、车祸等)对受伤害人给予经济补偿的参考依据。(据法制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