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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房”出租偷税被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7:31 扬子晚报

  本报讯租房的店家一句无心的话,曝出房东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入账的“小金库”,致使该公司被补税罚款四万余元。

  前不久,溧水县地税局一稽查人员上街购物,听店家叹苦说生意亏本,光房租就花去五千多。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工作人员对该店所属房东南京某公司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所有的账本凭证上均无收取租金的记录,也无出租房房屋的成本记载。财务人员先
是矢口否认有房屋出租一事,再三追问之下会计解释说那是为安排拆迁户的过渡用房,系政府要求该公司建造无偿提供给拆迁户使用的,未收取任何租金。检查人员并没有放弃,决定对部分租房者进行调查,承租者也向检查人员提供了房屋租赁协议及缴纳租金的收据,而收款方正是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小金库”在铁证面前曝光,该公司只得拿出所有收据及记载收入的所谓的备查账。

  原来该公司在开发期间建造临时营业用房共60间,其中24间用于拆迁户无偿使用,其余房屋共收取租金收入20余万元,后政府拆迁退还租金8.5万元,应税收入12万元,该收入偷逃各项税收2万余元,地税部门对其处以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合计补税罚款43634.46元。(石溪显美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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