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法院取消警车“特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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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建)就在重庆警方加大查处“特权”公安警务车辆的同时,昨日,合川市法院发出“封杀令”:除特急任务外,法院警车“特权”一律取消。 该“封杀令”旨在建立严格的警车管理制度,强调“两个必须”、“五个严禁”:警车在执行任务时,必须证件齐全有效;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除提审或押解刑事被告人和罪犯以及其他特急任务外,禁止使用警灯、警报器和高音喇叭;严禁闯红灯,逆向行使等
此外,该院还将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之外,规定除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外,所有警车一律入库或停靠在本院机关大院内。如遇特殊情况需使用警车,必须经分管院长签署“出车单”,否则门卫值班人员不予放行。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到餐饮、娱乐和休闲场所检查,发现法院警车有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