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贻误抢救时机2岁男孩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徐建)2岁小孩被开水烫伤,父母心急乱投医,将其送到无行医资格的“医生”处治疗,结果贻误了最佳救治机会,导致儿子死亡。昨日,垫江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游医钟定碧赔偿小孩家人经济损失11646元。

  3月15日,2岁的况林(化名)在家中被开水烫伤,其父母就近将儿子送到无行医资格的钟定碧处治疗。钟用自配的药水为况林涂敷,并给了内服药。次日凌晨4时许,况林突然
死亡。经垫江县公安局鉴定,况林的死亡原因为大面积烫伤并发症,主要是烫伤后休克,与药物无直接关系。况林的家长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钟索赔8823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况的死亡与钟用药无直接关系,但钟不具备行医资格,其接诊行为客观上耽误了况的最佳救诊时间,应对孩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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