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枪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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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7:40 潇湘晨报 | |||||||||||
★长沙警方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行动开始 ★仿真枪成为管制重点
★7月1日前主动交出者,可以从轻、减轻、免除或不予处罚 ★长沙警方收缴非法枪支。(资料图片)记者 张必闻 摄 开通举报热线 从昨日起至9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对违规持有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个人及集体进行清查整治。警方开通了举报热线0731-4782000,市民可直接拨打或通过110报警,提供举报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凡举报有功的,警方将给予奖励。 猎枪气枪纳入管制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成化告诉记者,此次整治清查行动中,仿真枪成为管制重点。 警方重申,凡外形、颜色与规定的枪支相同或近似,并且尺寸介于规定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或一倍,都属于仿真枪支,其中也包括一些儿童玩具枪。 此外,猎枪及气枪两种保有量较高的枪支也纳入管制重点。 7月1日前上缴从轻处罚 长沙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凡在7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主动交出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以从轻、减轻、免除或不予处罚。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则将依法收缴并从重处罚。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龙 涛 向 波 刘 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