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机动车尾气检测费只需交给两部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8:14 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昨日从我省物价局获悉,最近,该局接到反映,部分地区增设了专门对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检测项目,并制定了收费标准,加重了车主负担。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物价局要求,除了质监和公安部门可以收取尾气检测费外,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机构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对机动车尾气进行强制检测、收费。同时明确,在当前服务业收费清理整顿期间,未经省物价局批准,严禁开征涉车,尤其涉及运输业的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

  作者:孔祥宏/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