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典型激励先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8:52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相关新闻 我市表彰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及个人 本报讯 (记者 海鹰)在昨日上午召开的厦门市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又有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洪碧玲在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两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2004-2005年度涌现出来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 思明区等6个区被评为文明城区,市直机关党工委等5个系统被评为文明系统,市发改委等3个系统被评为先进系统,厦门全和开发有限公司等10个单位被评为文明单位标兵,叶江辉等10位同志被评为文明市(村)民。此外,大会还表彰了120个文明单位、30所文明学校,40个文明安全社区,14个文明村镇、53个创建文明行业“窗口”示范点先进单位、40对军民共建先进单位、10对城乡共建先进单位、8对村企共建先进单位,120户文明家庭、51位文明市(村)民以及129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表彰会上还下发了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一批获得我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安全社区、文明村镇称号的单位,经过考评复查,仍然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其先进称号将予以保留。 链接 厦门市第十届(2004-200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