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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所表示立即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9:01 沈阳晚报

  

妇幼所表示立即整改
“妇幼所向孕妇推销奶粉,这种做法实在太不应该啦!”6月19日,本报刊登《妇幼所竟向孕妇推销“瘦身奶粉”》后,接到众多准妈妈的电话,她们对此现象表示一致关注:母乳的营养及价值毋庸置疑,“孕妇瘦身奶粉”对新生儿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

  当日上午,大东区妇幼保健所所长钱铸山来到报社,表示妇幼所作为对孕产妇的管理单位,出现有企业在保健所内推销奶粉的现象实在不应该,这主要是他们管理有漏洞。目
前,他们已经通知“惠氏”沈阳办事处停止到该所授课。他称,本报此篇报道引起了保健所的高度重视,该所立即对此事进行了初步调查。经查,本报报道中提到的做讲座一事他们知道,这个主题的讲座在保健所前后只有两次,但推销奶粉一事他们毫不知情。而且,报道中提到的做讲座的两名女子,并非保健所工作人员,而是一家奶粉销售公司人员。在此之前,该公司负责人在申请场地时,只提到举办讲座的事儿,并未提到推销奶粉事宜。但不管怎么样,钱铸山所长承认,发生这种事说明大东区妇幼保健所管理工作不到位,该所已立即与这家公司取得联系,今后拒绝为其提供场地。最后,钱所长还透露,近期,该所将对奶粉厂家类似的推销现象予以严查。■记者感言:

  自从“大头婴”奶粉问题被披露后,人们对奶粉的质量和销售渠道更加关注,对购买奶粉有更强的选择性。于是,一些商家便利用有关机构的公信度,与其联手推销产品,形成“官商联手”打市场的态势,而有些监督管理机构为了某种利益,也在与商家一拍即合,丢失自己的职责,也在放纵形成一种漏洞。对此,人们需要理性的认识,妇幼保健所的职责是指导孕妇健康生育,而不是失职当商家的推销员,他们应该尽职尽责对子孙后代负责,而不是为某种利益负责。本报记者唐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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