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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起我省农村初中小学不再收取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9:21 石家庄日报

  省示范高中择校生比例降了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公开明年,我省农村初中、小学不再收取杂费

  本报讯(记者冯月静)今年秋季,我省设区市市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招生比例将由原来的40%调减至30%。今年是我省农村义务教育执行收费政策的最后一年,我省
将加大对乱收费的治理力度,特别是高中招生,如发现违反“三限”政策行为,不仅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加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这是昨日记者从全省规范中小学招生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了10%

  今年我省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比例进行了调整,从秋季新学年开始,设区市市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包括在县镇办学的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择校生比例由原来的40%调减为30%,从今年开始所有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一律不得超过30%。择校生比例以学校为单位,按择校生占学校当年实际招生总人数计算,收费标准不变。

  今年,我省还明确规定,要严格控制招生范围。设区市所属公办普通高中只限于市区范围招生,在市区以外的市属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确定。各县举办的普通高中限于本县范围招生。各地公办高中一律不得跨市、跨县招生。同时,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向社会公布。

  违反“三限”政策,要追究主管部门领导责任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管理,严禁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严格按照“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执行,严禁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在限定金额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今年,如有违反“三限”政策的,除处理学校有关责任人外,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凡经查实有违反“三限”政策行为的,要一律取消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两年后方可重新申报。

  明年,我省农村初中、小学不再收取杂费

  从2007年开始,我省将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不再收取杂费。到2009年,全市所有小学、初中实行全国统一的公用经费标准,并由国家予以保证。今年是农村义务教育执行收费政策的最后一年,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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