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报刊违规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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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9:24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和市新闻出版局近日下发《关于规范本市报刊出版和经营合作行为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开展对报刊违规合作行为的专项整治。 市新闻出版局新闻发言人指出,近期将对不符合规定的报刊合作行为进行清理,违
相关报道:答记者问(刊第 2版) 市新闻出版局新闻发言人指出,近期将对不符合规定的报刊合作行为进行清理,违反有关规定签订的合作协议一律无效。对以合作和融资名义买卖、出租刊号和版面,转让或变相转让出版权的报刊出版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市民发现有违规合作、涉嫌买卖刊号、版面,或者非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出版物出版活动的,请及时向市新闻出版局举报。市新闻出版局地址:绍兴路 5号 205室;邮政编码: 200020;联系电话: 64339117。 相关报道:答记者问(刊第 2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