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的安全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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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09:28 每日新报 | |||||||||
经过近三个月的等待和猜测,社会各界空前关注的“交强险”终于在昨天下午揭晓谜底,保监会公布的“1050元保6万元”的费率标准,也比此前灵通人士的猜测低了不少,这个收费水平更容易被广大私家车主所接受。 之所以说“交强险”受到空前的关注,是因为这是我国首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险种,从理论上说,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都必须投保,“
尽管“交强险”的投保范围非常宽泛,但是,巨额保费收入并不意味着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同样巨大的利润,因为“交强险”在核定费率和责任限额之初就确立了“不盈不亏”的原则,是一份不折不扣的社会公益型险种。为了用经济杠杆鼓励车主安全驾驶,“交强险”将来还会实行与违章和事故挂钩的“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 随着车价的一路走低和私家车的迅速普及,近年来城市的交通压力日益增大,同时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也凸现出来。统计数字显示,去年我国共有9.8万余人死于交通事故,占全国重特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3/4。 而与此同时,只有35%的机动车投保了保险公司的“商业三责险”,大量机动车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上道路行驶,这些在公路上“裸奔”的“铁盒子”对于行人的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一旦这些车辆发生事故或者肇事逃逸,受害者往往由于缺乏抢救费用而得不到及时的救治,而且受害者和家属事后还会面临索赔难的窘境。 因此,“交强险”绝不仅仅事关“有车一族”,每一个在道路上的通行者都在它的保障范围之内。从这一点来说,“交强险”如同一把大伞,将每一个道路通行者的安全都纳入自己的庇护之下。 套用一句流行的句式,“交强险”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交强险”却是万万不能的。 <责任编辑:刘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