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卿六弟被判死缓 夫妻狼狈为奸双双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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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0: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原安徽省双轮集团副总经理、双轮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峰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张西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4年,刘峰在担任涡阳县高炉酒厂包装车间主任、副
刘峰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差额达453万余元、美元1.2万元,刘峰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刘峰利用职务之便,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让其亲友从中牟取非法利润226.9万余元。 刘峰“暴富”后,为了转移视线以家人的名义大量购置房产,仅上海就达11处,征地建厂房1处,购买轿车两部,还为他的两个情妇各购一套住房,累计支出达1800万余元。为了达到隐匿非法财产的目的,刘峰在其亲戚、朋友处存放的现金达370万元人民币、美金3.4万元。刘峰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持有两支猎枪及子弹。 据悉,刘峰是因“刘俊卿窝案”被牵涉出来的,他是刘俊卿的六弟。 亳州中院一审判决后,刘峰以量刑过重等理由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省高院经审理后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周瑞平吴小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