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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乱加班”乱在缺少遏制力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1:07 广西新闻网

  据《中国经济周刊》6月19日报道,近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某人士表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劳动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劳动处的陈杰平处长表示,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劳动时间。但是,绝大多数的加班并没有征求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更不要说协商了。

  中国已迈进世界上劳动时间最长的国家行列,这顶荆棘密布的“桂冠”刺得人心里发痛。法律条文被虚置,工会被抛在一边,劳动者被蔑视,个中原因何在?

  今年3月,全国人大向社会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孰料,上海跨国企业人力资源协会的某代表竟然威胁道:“如果实施这样的法律,我们将撤资。”跨国公司之所以如此骄蛮,就因为它们摸透了某些地方政府的软肋———为了政绩需要不惜一切代价吸引外资,某些企业即使践踏《劳动法》,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五一前夕,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人民网共同推出的调查显示,超出半数的劳动者认为工会“没有力量”、“力量不够”。这就折射出了工会的尴尬境地,正如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劳动处的陈杰平所说:工会组织没有劳动执法权,只能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对超时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此外,一些私营企业根本没有成立工会。

  既然工会经常力有不逮,那么劳动者进行自我救济如何?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称,今年中国劳动力供给增量将达到峰值,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数量达1400万人,如果把1.5亿农村富余劳动力算入,更是“僧多粥少”,就业压力空前高涨,劳动者有勇气为了不加班和资方分庭抗礼吗?

  在各方面都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下,陷入困境的劳动者通常面临三种情况:一是消极怠工,敷衍了事;一是不堪重压,导致猝死;一是孤注一掷,起而反抗,根据人民网的调查,有近半数的劳动者认为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采取激烈的方式“可以解决问题”。无论出现上述哪种情况,都是多输,没有赢家。而第三种情况是大家最不愿意看到的,但是近年来维权悲剧层出不穷,这是危险的信号。

  曾几何时,某工会主席因替职工维权被企业辞退;曾几何时,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最低工资调整听证会,竟然不邀请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曾几何时,面对企业侵犯职工利益,一些工会为虎作伥……要改变类似的现象,一方面我们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及时补位,另一方面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打击企业违法行为。只有工会的使命不再付之阙如,乱加班的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秦淮川)编辑:王香菊作者:秦淮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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