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司模式”实现维权自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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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1:44 《市民》杂志 | |||||||||
江山(深圳) 我希望生活在这样一个小区:在小区里,业主的各项权利得到了充分尊重与维护,社区维权与民主自治管理高度发达 ,业主生活和谐美满。 任何居民都与社区、社会公共权益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要想维护个体居民权益不遭
我个人大胆设想:我们完全可以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依法成立一个集体,将维护公共权益作为一个项目来运作,引进公 司管理模式。投入专职人员,成立栋长公司,当然是有薪水的,权力与义务永远对等,每个单元设立一个职业栋长,1-2名 兼职副栋长,进行协议式维权,将有关权利义务写进合同之中,栋长、副栋长在任职期间必须冻结抵押自己房产,接受大家查 询监督,栋长对全体业主公共权益负责,栋长争取的权益与全体业主分成;每层由当层业主推荐产生一名热心业主,担任楼长 ,楼长可以享受物业费优惠,有提出对栋长、副栋长罢免的权力,楼长会议的法律地位等同业主大会。 在小区推行公司模式来维护公共权益,难免会遭致质疑:是不是想借机捞钱?这些疑心重的人,且不去摸摸市场,不 思考为什么物业需要那么多管理层,每年那么大笔物业管理费物管公司都是如何花的。而社区维权业主的行动的价值体现,是 让利益熏心的利益集团有所收敛,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如果出现一个组织,能将本属业主共有的权益争回来,我们全体业主该怎样回报呢?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单靠七八 个兼职的业委会委员,单靠道德和激情促使几个委员坚持不懈,显然不切合实际。所以,运用公司商业模式建立业主维权的长 效机制尤为重要。 栋长公司也可以实现社区生活中邻里守望。栋长会议印制邻里守望专用卡片,分发各楼长,并由楼长记录本层业主的 通讯联络信息等,为相互联系、守望提供必备条件,逐渐了解,建立起互信,最终达到单层小团队集体生活圈,实现网络、娱 乐、家庭教育等资源共享,甚至实现事业上的拓展。 栋长定期组织楼长会议,实现单元生活团队化,进一步扩大各种资源共享,小孩教育、年轻人集体运动、老人活动等 ,打破城市生活老死不相往来的格局,为社区民主奠定基础。 这样有组织的维权和民主的社区,就是我心目中理想的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