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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解读:一年内次次都赔 不出险保费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5: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在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是交强险的一大不同。”广州某中资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昨晚指出,如果受害人既未死亡,又未遭受财产损失,只是受伤治疗,那么按照分项限额,保险公司只需要承担最高8000元的医疗费用赔偿。

  而相同的是,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也就是说,
只要保险期间未结束,保险责任就不会因为发生过理赔而“注销”。

  据介绍,交强险与三责险属于同一个险种,只不过交强险是法定强制性的,而过去的三责险都是商业性的。

  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在赔偿原则、赔偿范围等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1、商业三责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6万元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2、商业三责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其保障范围远远大于商业三责险。

  3、商业三责险是以盈利为目的,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4、目前各保险公司商业三责险的条款费率相互存在差异,并设有不同档次的责任限额。而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并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统一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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