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程委会"决议 27日只处理罢免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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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5:47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6月20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今天中午处理明天起一连四天的临时会“全院”委员会,“朝野”未经表决即决议排入国民党籍“立委”丁守中、罗世雄及亲民党籍“立委”吕学樟等人分提的罢免案,并案审查;二十七日“院会”将只处理陈水扁罢免案。 据报道,程序委员会中午讨论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二十三日及二十六日四天“全
另外,程委会决议通过二十七日“院会”讨论事项只有一案,就是陈水扁罢免案。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说,国亲“立委”到“总统府”前是规劝、敬告陈水扁,在依“法”向“立法院”答辩的最后一天,是否应考虑向“立法院”答辩,而非向人民报告。如果陈水扁愿向人民报告,为何不让人民有公民复决罢免案的权力呢? 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指出,“宪法”赋予“立委”罢免“总统”职权,陈水扁为什么要跳过“立法院”直接诉诸百姓呢?国民党将在晚间七时提出问题,希望陈水扁在八时向全民报告时,能针对提问答辩,并尊重“宪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