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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贼帮”女老大被判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5:5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在昌平区一处僻静的平房院内,隐匿着由20多名聋哑人组成的庞大盗窃团伙,这个组织分工明确、赏罚分明,“刑具”齐备,成员“训练有素”,居住地还专门设有一间“实习”教室,用以进行“现场模拟”。对此本报曾进行详细报道。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对该团伙中部分成员进行公开宣判:团伙头目“刘姐”以及“教头”小朱等5人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罚金1.2万至2000元不等。

  记者了解到,该团伙的20余名成员中,其中一部分因尚未熟习盗窃手法而未被外派盗窃,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已被释放;一部分未达到16岁刑事年龄的,被收容教养。

  今天上午宣判时,法院特地请来了聋哑学校的手语老师在一旁当翻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4月至7月间,28岁的“刘姐”伙同他人在昌平区沙河镇于辛庄某平房院内,组织、强迫多名聋哑人学习盗窃方法,指使他们在西城区、朝阳区的服装批发市场、商场内多次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数码相机等财物,价值共计9.48万元,并对盗窃所得赃物予以窝藏。20岁的“小朱”在“刘姐”的指使下,在院内设置专门房间,通过自制道具、现场模拟等方式教授多名聋哑人盗窃技巧及对抗公安机关侦查的方法。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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