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洋之花”石台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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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2:3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陈建业)上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欺骗性有奖销售经过近半年的诉讼,日前落下尘埃。池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维持石台县法院一审判决。东洋之花要付出3万元的罚款。 去年上半年,石台县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原告上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为了促销其生产的防紫外线美白露产品,在石台等地开展了“防晒有好礼,惊喜刮刮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本次有奖销售活动中未明示中奖概率,其行为属于隐瞒事实真相的欺骗性有奖销售,构成了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石台县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工商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