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式储蓄国债有四优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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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3:29 舜网-济南时报 | |||||||||
储蓄国债(电子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二是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三是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四是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免缴利息税;五是鼓励持有到期;六是手续简化;七是付息方式较为多样。 与其他非国债投资品种相比,即将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有以下四大优点:
1.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由于储蓄国债(电子式)是财政部代表我国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是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到期由财政部还本付息,其信用等级最高; 2.利息免税,收益稳定。储蓄国债(电子式)利率固定,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发行利率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税后收益;在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前的整个存续期内,面值稳定并随着时间增加而自然获取利息,没有价格涨跌波动风险; 3.购买方便,管理科学。本次发售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在全国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6万多个营业网点销售,城乡居民可就近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债权,并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债权查询和复核查询,管理更加科学、债权更加安全; 4.变现灵活。储蓄国债(电子式)虽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按规定提前兑取;投资者在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同时,即获得了一个优良的融资工具,当需要小额贷款时,可用储蓄国债(电子式)作为质押物,到原购买银行质押贷款。 (据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