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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警车今起不得随意闪警灯响警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3:45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肖玉)法院警车上路,不得随意开警灯、响警报,必须服从交警指挥。市高院昨天召开全市法院警用车辆专项整顿电视电话会表示,从今天起,全市各级法院将成立由院长牵头的领导小组,清理整顿警车等特种车辆。市民一旦发现警车违规行驶,可拨电话67673497或者小灵通66557317向市高院举报。

  今天起,全市各级法院将对警车驾驶员的资格重新审查,不合规定者,将被禁驾警
车。合格驾驶员则要求写保证书,承诺做到严格执行警车警灯、警报的使用规定,做到文明、安全行车,不违法、违规驾驶,服从交警指挥。各法院院长将挂帅管理单位警车,一旦违规,驾驶员将受到重处,直至开除。

  此外,在9月1日前,全市法院将把所有“渝O、渝OA”号牌车辆全部换为地方牌照,如需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参加大型活动、执行重要任务,将为有关特勤车辆办理临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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