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区尝试单位管理私家车 远行前须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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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5:54 国际在线 | |||||||||
石景山尝试单位管理私家车 员工自驾游肇事将被扣奖金 交管称暂不适合全市推行 员工在假日自驾出游前须上报单位,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其奖金将被按比例扣除。昨天,石景山区就“私车作公车化管理”的试点情况进行经验交流,试点单位认为此举已见
交管部门表示暂不适合全市推行。 “私车作公车化管理”,即单位员工的私家车将和公家车一样,按照同等评比考核标准进行管理。石景山区率先试点这种管理模式的单位有3家:海特花园第二社区、北京电力公司培训中心和首钢日电公司。 在经验交流会上,首钢日电公司代表说,该公司的具体方法是将交通事故与有私家车的员工工资挂钩,员工一旦发生责任事故,轻则被扣除20%的奖金,重则被扣除50%的奖金。“这个方法推出后,事故率和罚分降幅明显。” 北京电力公司培训中心副主任张明军说,他们还要求车主在因私远行前须向单位汇报,否则将予以内部警告或扣发安全奖等处罚。 “在我们统计车辆信息的时候,员工有抵触情绪。”张明军说,为确保试点工作的正常推行,他们在前期统计了私家车的购置时间、车架号等基本信息,使有些员工担心车辆信息外泄,“我们绝对不会泄露车主隐私的,而且我们还会在机动车年检、驾驶证审验时给车主提供各种方便,并提前提醒他们。” 对此,市交管部门表示,“私车作公车化管理”还在试点阶段,是否全市推广要看试点的效果,“在一些大的区,这种做法不一定适合。”(京华时报 记者钱卫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