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城市医疗救助新增12区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7:10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金蓉 实习生 吴思旋)又有12个区县的城市贫困居民可获医疗救助。据市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范围的通知》,新增了巴南、江津、长寿、丰都、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等12个区县(自治县、市)。据悉,目前我市24个区县试点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争取用2—3年时间,在全市建立起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据悉,这些区县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城市重点优抚对象(不含医疗费实报实销的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可以申请救助,市政府要求确保在2006年10月底前将医疗救助金发放到位。

  据悉,城市医疗救助分为基本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三类,以保障贫困居民大病小病都能获得救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