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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法治理念促进社会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姜伟

  检察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和执法为民贯彻检察工作的始终,永葆政治本色。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执法为民,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用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始终保
证检察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确保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用理念指导实践,实现检察机关的专政职能、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的统一,对党和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统一,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检察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点是要把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贯彻检察工作的始终,强化法律监督。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积极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广大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走出“机械执法,孤立办案”的误区,充分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一致性;走出“有罪即捕、即诉”的误区,切实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走出“抗轻不抗重”的误区,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走出“重配合轻监督”的误区,切实把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放在首位。树立监督观念,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手段,强化监督效果。

  检察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核心是要把服务大局贯彻检察工作的始终,促进社会和谐。要牢牢把握“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实际需要,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人民、促进和谐作为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根本途径,自觉落实到检察实践之中,始终表现出顾全大局的政治姿态,勤政廉政的务实精神,严谨细致的执法作风和公正高效的执法效果。把对法律的忠诚体现在严格执法中,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体现在公正办案中,把工作水平体现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中,把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完成好,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好。

姜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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