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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要求污染削减必须五落实  省长黄华华强调切实做好“十一五”环保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0:13 中国环境报

  (记者 黄慧诚)

  本报讯广东省政府日前召开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省长黄华华在会上要求,切实做好“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会议确定了“十一五”时期广东环保工作目标,力争到2010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坏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全省生态与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珠三角地级以上市创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山区、粤东和粤西地区生态保持良好,50%的地级以上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

  会议指出,为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全省环保工作将着力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以科学发展推进环境保护。着力解决重点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着力强化环境监督执法,保障环境安全。着力加快机制体制创新,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着力加强环境队伍和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为完成国家给广东省下达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指标分别削减110万吨和89.9万吨的任务,全省上下要做到5个落实:一是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定具体责任人,完不成任务,要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到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和重点单位。三是落实到工程项目,以工程措施保障目标的实现。四是落实到审批过程。五是落实到产业发展。各地必须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在2007年前全部关闭5万千瓦以下燃煤燃油机组,2008年前全部完成所有燃煤燃油发电厂的脱硫任务,新上电厂必须脱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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