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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电子式储蓄国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0:28 大华网-汕头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记者张旭东、谢登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20日联合发文称,财政部近日将面向国内个人投资者发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投资者自20日起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始在承办银行柜台办理开户手续。

  财政部、人民银行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说,新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对象仅限境内中国公民,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同时设立了单个账户单期购买上限,充分考虑并
保护了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购买时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

  据介绍,储蓄国债(电子式)通过经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确认代销试点资格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等承办银行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营业网点柜台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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