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铁农指出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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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0:50 人民政协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淑君)6月20日,由民革中央、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河北农业大学、中国农民大学共同举办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讨会在河北省涿州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出席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周铁农出席并讲话。 周铁农在讲话中指出,研究和探讨怎样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是一个十分紧迫的
二是不同层级的政府制定不同的规划。中央和省级政府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应主要是宏观政策,为新农村建设指引方向;县级政府制定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当是一个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一个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乡镇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当是一个贯彻落实县级政府的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规划,同时也应包含一个统筹乡镇地方村庄布局的村庄建设规划。 三是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当是科学和民主相结合的规划。规划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尊重农民的意愿,同时,也要请教专家,把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紧密结合起来。 四是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当是具有严肃性、约束力的规划,应当经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并且在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长期执行,而绝不能一届政府、一个主要领导换一个规划。 研讨会就“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提高农民素质”等课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