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现干预阻碍执行工作可向同级党委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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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1:4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1日电 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监察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办理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案件中沟通情况、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 通知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在本地区执行工作中发现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权力,采取打招呼、批条子、强令等方式非法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案件的;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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