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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弟弟贷款44万“买”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2:15 新闻晚报
□记者 李胜南

  晚报讯 一个中度智力残疾人,竟贷款44万购买了邻居的住房。直到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家人才发现蹊跷,而本来在残疾人名下的房子已经成了邻居的,邻居还以其抵押贷款39.1万。昨天,银行方面因为证据不足,当庭撤诉。

  去年11月,家住浦东三林某小区的李国伟(化名)收到一张银行催款单,要求他支付拖欠8个月的按揭贷款。50岁的李国伟天生是个聋人,有智力障碍,生活不能自理,无业,
每月只有300元的低保金,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连大钞和零钱都分不出来。

  李国伟的哥哥李国华(化名)发现,弟弟买下的这套同一小区81号的房子是邻居姚一(化名)的,弟弟以此房向银行抵押贷款44万元。更蹊跷的是,贷款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按揭是按时付清的。

  李国华还发现,本来属于弟弟和母亲(智力障碍者)的房子(46号)已经在邻居姚一名下。原来在发生这笔44万元的抵押贷款之前,46号已经通过中介卖给了第三人,又经由第三人卖给了姚一,姚一用这套房子向另一银行贷款39.1万元。

  李国华猜测,所有事情都是姚一和他的兄弟搞出来的,而两套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所得的83.1万是被姚家兄弟拿去了。据李国华描述,姚家兄弟都40多岁,无业,姚一有前科,姚二则嗜赌如命,他们经常和李国伟在一起,还给他酒喝,弟弟被他们利用了。虽然两套房子的产证都作了变更,但双方还是原样住在各自的房子里。

  李国伟没有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将他告上法庭,要求终止抵押贷款合同,并归还银行本息59.5万余元。李国华拿出了弟弟的残疾证明,但银行还是要求对其进行精神鉴定,结果依然是“精神发育迟滞,对本次商业性贷款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严重削弱,无行为能力。”

  在与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上,除了李国伟自己的签名和盖章外,还有一位代理人的名字,银行还存有一份相关代理公证。李国华不认识也找不到这个代理人,让他不明白的是,办理公证要双方同时到场,弟弟一看就知道有智力障碍,也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思,这份公证书是怎么开出来的呢?

  李国华已向公安部门报案,他还打算通过诉讼,要回本应属于母亲和弟弟46号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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