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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收费、电梯挂广告等小区公共收益去向不符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16:4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就当前情况看,包括电梯挂广告等小区公用部位出让收益绝大部分都还没有进入到物业维修基金账内。”近日,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谢凯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透露。

  对于这笔令广大业主非常关注的公共收益的去向,拥有多年物业管理经验的谢凯表示,目前恐怕主要是被物业管理公司直接当作了弥补日常运营的缺口。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
比较复杂,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也就此进行过专门调研,发现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很多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档案根本就没有建立起来,从而导致停车场经营和电梯挂广告等收益无法按规定进入指定账户;二是随着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提高,部分物管公司平常所收取的管理费入不敷出,随时提升管理费不太可能,因此把共用部位的经营所获取的收益,先用来弥补运营成本。

  也有人指出,一些物业管理的入不敷出可能是其经营能力不足等诸多内部问题造成的,这种情况还要通过经营小区公共资源来弥补,是完全不合理的。

  谢凯指出,原则上“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取得的收益应当主要补充专项物业维修基金”,但实情却与此原则存在差距。要弥补这一差距,从业主角度看,对小区公共事务的投入程度要进一步提升,比如对本小区的管理费用收支情况等应尽量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因此加速推进业主大会的成立、授权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是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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